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金所通知,自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2%。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我公司同时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4%。
特此通知!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2-6-28
【 打印此文 】【 收藏此文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