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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春节假期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 时间:2013-02-05
  • 文章来源: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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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春节假期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3年春节假期临近,国内期货交易所将于2013年2月9日(星期六)至2月17日(星期日)休市,2月1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为防范交易风险,我司自2月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调整相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线材保证金调整至15%;

铅、黄金、燃料油、螺纹钢保证金调整至17%;

铜保证金调整至18%

锌、橡胶、白银保证金调整至19%。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保证金调整至15%;

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保证金调整至17%。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普麦、早籼稻(ER/RI)、菜籽油(RO/OI)保证金调整至15%;

棉花、白糖、PTA、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保证金调整至17%;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合约保证金仍为14%。

自2013年2月7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各期货交易所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铜、锌、铅、燃料油和天然橡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白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豆粕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焦炭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3.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调整期间,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保证金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3%;

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锌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天然橡胶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铅、燃料油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保证金调整为9%,冶金焦炭保证金调整为8%;

3.其余品种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比例。

春节假日期间影响期货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市场风险增大。望广大客户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防范假期带来的投资风险,请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各位客户春节快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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