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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春节假期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 时间:2014-01-27
  • 文章来源: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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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春节假期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4年春节假期临近,国内期货交易所将于2014年1月31日(星期五)至2月6日(星期四)休市,2月7日(星期五)恢复交易。为防范交易风险,我司自1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调整相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线材、螺纹钢保证金调整至15%;
铅、锌、燃料油、石油沥青保证金调整至16%;
橡胶、铜保证金调整至18%;
黄金保证金调整至20%;
白银保证金调整至21%。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2号、玉米、聚氯乙烯、鸡蛋保证金调整至15%;
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保证金调整至16%。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早籼稻、普麦、粳稻保证金调整至15%;
棉花、白糖、PTA、菜籽油、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动力煤保证金调整至16%。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不做调整。
2013年1月29日(星期三)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各期货交易所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锌、铅、螺纹钢、沥青涨跌幅度调整为5%;
线材、燃料油涨跌幅度调整为6%;
铜、黄金、天胶涨跌幅度调整为7%;
白银涨跌幅度调整为8%。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鸡蛋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焦炭和焦煤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胶合板和纤维板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
3.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调整期间,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3年2月7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大连商品交易所:
胶合板和纤维板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2.其余品种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比例。
春节假日期间影响期货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市场风险增大。望广大客户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防范假期带来的投资风险,请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各位客户春节快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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