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因期货期权上市,根据监管相关要求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最新《期货经纪合同》指引,我公司对《期货经纪合同》进行了修订。
根据原《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新版《期货经纪合同》于本公告发出三日后生效。您可以联系我公司查阅并签署新版《期货经纪合同》,如果在此期间,您未对新版《期货经纪合同》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将视同您已经阅读并接受新版《期货经纪合同》的所有条款。
如果您有疑问,可致电我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33,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