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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期货稳丰大农指数一号A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的公告

  • 时间: 2019-03-21
  • 文章来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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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期货稳丰大农指数一号A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的公告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公司”)拟发行《平安期货稳丰大农指数一号A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申领产品编码SES535)(以下简称“本计划”),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管理人,将在本计划初始销售推广期以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本计划合同的相关要求执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具体以本计划合同约定为准:
一、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的金额和比例
在本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占本计划的规模比例应符合监管规定。
二、管理人自有资金的责任承担方式与收益分配
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份额的种类和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收益。
管理人持有的份额与其他委托人持有的份额享有同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管理人自有资金不对其他委托人的本金和收益进行赔付,管理人自有资金与其他委托人共同承担风险及分享投资收益。
管理人自有资金的参与和退出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监管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三、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期限
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本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退出自有资金持有份额。
参与、退出时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告知委托人和托管人。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人网站公告前述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四、管理人自有资金退出的风险揭示
管理人自有资金退出可能遭遇流动性风险,从而影响本计划损益,管理人将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关注本计划规模变化情况,控制流动性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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