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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期货稳丰大农指数一号A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最低投资金额的变更公告

  • 时间: 2019-05-24
  • 文章来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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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期货稳丰大农指数一号A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人最低投资金额的变更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托管人、投资顾问: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我公司作为《平安期货稳丰大农指数一号A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ES535(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管理人,根据《管理规定》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资产管理计划“混合类”产品类别的实际情况,现将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参与对象及委托人最低投资金额调整如下:
(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参与对象
初始委托投资金额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二)资产管理计划的最低资产要求
单个委托人的初始委托资产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
委托人最低投资金额由1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0万元人民币。已认购的委托人可在初始认购份额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日选择全部赎回或者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不得低于40万元(不含认购费)。
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管理人按照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内容进行公告,原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与本确认函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除此之外,原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其他内容继续有效。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等监管规定以及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管理职责。
特此公告。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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