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交易所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5月18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3%,玻璃期货2106、2107、2108和21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二、自2021年5月1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109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在开平手续费标准的基础上调6.5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具体收取标准,请您以结算单为准,特此通知。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