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交易所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3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10%,动力煤期货2202、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具体收取标准,请您以结算单为准,特此通知。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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