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业务风险留置金计提方式告知函
尊敬的居间人: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21年9月10日下发的《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应从居间报酬中按一定比例留置相应金额作为风险金。我司根据监管规定和居间合同的约定,就风险留置金计提方式告知如下:
一、计提基准
根据居间合同计算所得的居间业务报酬。
二、计提时间
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按月计提。
三、计提比例
按照居间业务报酬的20%或协商比例计提,当月居间业务报酬不足1000元(含)全额计提。
四、清退方式
1、清退标准:2022年12月31日前,如您/贵司未发生居间客户投诉或办法规定和居间合同约定的违规行为,我司将全额退还计提的风险留置金。
2、清退时间:2023年1月1日开始,退还至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报酬发放账户。
3、清退比例:共分5批次,按月清退,每次退还20%。
如您/贵司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5日前联系您的客户经理。否则我司将视同您对本告知函的内容完全认可并全部接受。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