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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期货关于实际控制关系的提示

  • 时间: 2024-10-16
  • 文章来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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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客户:

  根据期货交易所及监控中心的相关规定,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通过期货公司履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变更和解除程序。为保障合规交易,现就实际控制关系的相关规则提示如下——

一、什么是实际控制?

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事实。

1)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3)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4)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5)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6)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7)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8)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际控制关系的处理流程

(1)具有实控关系账户的客户,应主动向我司报备,并在签署经纪合同后10个交易日内完成实际控制关系报备;

(2)对于日常监控中发现的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报备的账户,交易所可以直接或通过我司对相关客户发出询问。我司在收到交易所问询后,会及时向客户进行联系及传达。对于交易所的询问,客户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并提供说明材料。我司在收到材料后会及时反馈至交易所,跟进后续事宜。

(3)经交易所询问,客户如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应该主动进行报备。

(4)经交易所询问,客户如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应说明理由并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交易所将对其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确不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标准的,交易所将不按实际控制关系对相关账户进行管理;对于事实、理由不充分的,交易所将进行调查,经调查认为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标准的,交易所有权责令其进行报备,拒不报备的,交易所有权对其实际控制关系进行直接认定。

(5)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报备相关信息、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协助报备或不协助调查工作的客户。交易所可以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暂停开仓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依据《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位客户务必遵守交易所相关规定,如实、主动申报账户信息。如遇交易所问询,请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致电我司客服电话4008884567。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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