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持2510合约的自然人客户需关注以下事项:
1、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规定,自然人不能持仓进入交割月,即9月30日为以上交易所2510合约的个人客户最后交易日。
2、上期所、能源中心规定,自然人不能持仓进入合约的最后五个交易日。国际铜bc2510、20号胶2510以及天然橡胶2510等其他上期所25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0月15日。受国庆节假期影响,以上合约最后交易日往前倒数第5个交易日为9月30日。因此,9月30日为国际铜bc2510、20号胶nr2510及上期所2510合约的个人客户最后交易日(欧线除外)。
特此提示。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