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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郑商所、上期所品种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 时间:2010-11-25
  • 文章来源:平安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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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郑商所、上期所品种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发【2010209号通知,自20101126结算时起郑商所棉花、早籼稻、白糖期货合约交易所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7%;强麦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6%。我公司自20101126结算时起棉花、早籼稻、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6%,强麦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4%。

根据上期交交易字[2010295号通知,上期所上市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调整如下:

一、自20101129收盘结算时起,铜、铝、线材、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0%;锌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3%

二、20101130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

三、自20101129日起,暂停执行所有品种6个月后期货合约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由现行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调整至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五。

我公司自20101129结算时起铜、天然橡胶、锌、螺纹钢、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6%,铝、燃料油、黄金、线材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4%。

临近交割月份合约之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取标准基础上保持上浮比例;

◆ 在此期间如遇品种涨跌停板或超仓情况我公司保证金在交易所标准基础上同比例上浮。

我公司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要求,采取进一步措施,制止异常交易行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请广大客户合规交易,注意防范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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