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施行《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1〕147号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市场变化,防范市场风险,保证市场平稳运行,经征求中国证监会意见,本所理事会审议批准,现将《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见附件)予以发布,该修正案自2011年7月1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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