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关于公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
更新日期:2011-12-07 |
[2011]13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的稳健运行和功能发挥,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单边市)下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方案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案已经我所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公布。 为使新、旧实施细则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 修订后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单边市)相关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于2011年12月19日开始实施(涉及交易保证金调整的,在2011年12月19日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按新的标准结算)。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 (附件内容请见本所会员服务系统和主页。)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