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1]20号文),以及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关于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监控函[2012]34号文)的工作安排,休眠账户认定及处理进入常态化工作阶段。自2012年7月起将每月进行一次休眠账户的筛选,休眠账户的认定日为每月15日,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期货公司应于认定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向监控中心报送休眠账户申请。2012年7月16日为首个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日。
一、休眠认定及处理流程:以2012年7月为例,凡符合2011年7月16之前开户(含该日),2011年7月16日(含该日)至2012年7月16日(含该日)期间无持仓、无交易, 2012年7月16日结算后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四个条件,即被认定为休眠账户。休眠成功后的下一交易日起,开仓权限将会受到限制。
二、激活休眠账户办理流程如下:申请激活账户需打客服中心热线400-8888-933申请,如在交易日(T)15:00点之前申请激活需要T+1日账户激活成功;15:00点之后申请激活需要T+2日账户激活成功。
平安期货客服中心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