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调平安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上调平安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近期国际国内贵金属价格跌幅较大,期货市场整体风险加大。为防范交易风险,我司自今日结算时起,上调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铝、锌保证金调整至13%;
铅、橡胶、黄金、燃料油、螺纹钢、线材保证金调整至14%;
白银保证金调整至18%。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保证金调整至12%。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WH、早籼稻RI、棉花、白糖、菜籽油OI、甲醇、普麦、玻璃、油菜籽、菜籽粕保证金调整至12%
PTA保证金调整至14%。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至15%
我司特提醒广大客户注意时刻关注自己的期货账户,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合理控制仓位。
同时我公司也将严格强行平仓尺度,加大风险控制力度。
请广大客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