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基础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基础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期货市场整体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自6月20日结算时起,我公司将部分品种基础保证金收取标准做如下调整:
上期所品种:白银期货由18%调整至15%,黄金、燃料油、线材期货由14调整至13%,铝、石油沥青由13%调整至11%,螺纹钢、热轧卷板由12%调整至11%;
大商所品种:胶合板期货由15%调整至14%,冶金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纤维板期货由14%调整至12%,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由12%调整至11%;
郑商所品种:强麦、早籼稻、菜籽油、油菜籽、菜籽粕、甲醇、普麦、玻璃、动力煤、粳稻由12%调整至11%。
其他品种保持不变。
请广大客户参与期货交易时,注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理控制仓位,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