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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庆长假期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 时间: 2014-09-26
  • 文章来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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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庆长假期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十一”假期临近,国内期货交易所将于2014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休市,10月8日(星期三)恢复交易。为防范交易风险,我司自9月2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调整相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保证金调整至15%;
锌、铅、燃料油、螺纹钢、线材、石油沥青、热轧卷板保证金调整至16%;
铜、橡胶、黄金保证金调整至18%;
白银保证金调整至20%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鸡蛋、胶合板、纤维板保证金调整至14%;
豆粕、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聚丙烯保证金调整至15%;
豆油保证金调整至16%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早籼稻、晚籼稻、普麦、油菜籽、动力煤、粳稻、硅铁、锰硅保证金调整至14%;
菜籽油、甲醇、玻璃、菜籽粕保证金调整至15%;
棉花、白糖、PTA保证金调整至16%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不作调整
 
自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各期货交易所的涨跌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锌、铅、燃料油、螺纹钢、线材、石油沥青、热轧卷板调整为6%;
铜、黄金和天胶期货调整为7%;
白银调整为8%。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棕榈油、铁矿石、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煤、焦炭调整至6%;
豆油调整至7%;
鸡蛋、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4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1.锌、黄金保证金调整为6%,涨跌幅度调整为5%;白银保证金调整为7%,涨跌幅度调整为5%;
2.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长假期间影响期货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市场风险增大。望广大客户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防范长假带来的投资风险,请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各位客户节日快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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