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元旦期间调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关于2015元旦期间调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5元旦临近,国内期货交易所将于2015年1月1日(星期四)至1月3日(星期六)休市,1月4日为周末休市,1月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为防范交易风险,我司自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结算时起,调整相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螺纹钢、热轧卷板保证金调整至12%;
石油沥青保证金调整至13%;
橡胶保证金调整至15%;
白银保证金调整至16%;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保证金调整至15%;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早籼稻、晚籼稻、棉一号、白砂糖、PTA、菜籽油、普麦、油菜籽、菜籽粕、动力煤、粳稻、硅铁、锰硅、甲醇ME、甲醇MA保证金调整至13%;
玻璃调整至12%;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自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各期货交易所的涨跌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石油沥青调整为5%;
白银和天胶期货调整为6%;
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调整至7%,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5年1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保证金仍为12%;
石油沥青保证金仍为13%,涨跌幅度仍为5%;
橡胶保证金仍为15%, 涨跌幅度仍为6%;
白银保证金仍为16%,涨跌幅度仍为6%;
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元旦期间影响期货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市场风险增大。望广大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防范假期带来的投资风险,请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各位客户新年快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