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启用新版《期货经纪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公司互联网开户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我公司对《期货经纪合同》进行了修订,现对新版《期货经纪合同》启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版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一)变更旧版《期货经纪合同》第七十一条,增加电子方式签署《期货经纪合同》条款;
(二)删除旧版《期货经纪合同》第八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二、新版合同启用时间
根据旧版《期货经纪合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新版《期货经纪合同》于本公告发出三日后生效。您可以在2015年7 月 3 日前到我公司查阅或签署新版《期货经纪合同》,如果您未对新条款提出书面异议的,公司将视同您已经阅读并接受新版《期货经纪合同》的所有条款。
如果您有疑问,可致电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33,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 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