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自2016年11月9日起,
我公司螺纹钢1701合约日内平今仓的交易手续费标准将同比例上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万分之一;
我公司天然橡胶1701合约日内平今仓的交易手续费标准将同比例上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万分之零点五五;
以上合约非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维持不变。
我公司焦炭和焦煤品种的交易手续费标准将同比例上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万分之零点六,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不变;
我公司动力煤品种的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将同比例上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6元/手。自2016年11月11日晚夜盘交易时起,若某客户当日在动力煤单一合约交易量超过8000手(含本数),且日内平今仓交易量超过2000手(含本数),对该客户该合约当日交易手续费加收30元/手,我公司动力煤品种的交易手续费标准将同比例上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30元/手。
我公司玻璃品种的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将同比例上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6元/手;
我公司甲醇品种的交易手续费标准将同比例上调,即在原基础上增加0.6元/手,对日内平今仓交易,增加4.6元/手;对非日内平今仓交易,增加0.6元/手;
特此通知。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