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期货牛顿多元2号资产管理计划》费用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您参与的《平安期货牛顿多元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根据《平安期货牛顿多元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该计划合同”)关于该计划费用的相关约定,以及该计划存续期的相关情况,经管理人与托管人、行政服务机构商议并一致同意,现就该计划存续期的第13个月管理人的管理费和行政服务机构的行政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1、关于该计划管理人管理费的收费调整
该计划存续期的第13个月,该计划的管理费按初始委托资产的【0.1 %】年费率计提并收取,不再收取存续期限不满一年且存续期间已计提的管理费低于人民币6万元整的最低收费。
2、关于本计划行政服务机构行政服务费的收费调整
该计划存续期的第13个月,该计划的行政服务费按初始委托资产的【0.05 %】年费率计提并收取,不再收取存续期限不满一年且存续期间已计提的行政服务费低于人民币3万元整的最低收费。
除以上调整外,其他内容按该计划合同约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