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低《平安期货星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投资顾问费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现根据《平安期货星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VW566)(以下简称“本计划”)管理合同第二十六章关于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的约定,平安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资产管理计划计提的投资顾问固定投资顾问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计划的投资顾问的固定投资顾问费由1%年费率下调至0.5%年费率。
二、对原资产管理合同修订的内容:
将“二十二、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与税收”中的“固定投资顾问费”由原来的:
本计划的投资顾问的固定投资顾问费按计划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投资顾问的固定投资顾问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A=E×1%÷当年天数
A 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顾问费
E为前一日的计划资产净值
变更为:
本计划的投资顾问的固定投资顾问费按计划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投资顾问的固定投资顾问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A=E×0.5%÷当年天数
A 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顾问费
E为前一日的计划资产净值
按照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对调低投资顾问固定投资顾问费的事项进行公告,相关费用调整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后生效。除本公告内容外,原资产管理合同的其余约定事项继续有效。本计划存续期间,我公司将切实按照监管规定及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公司(联系电话400-888-4567),我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及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办理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