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根据《深圳市期货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四次(扩大)会议决议》及《上海地区期货居间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自2010年3月1日起,我司新签约的深圳及上海地区期货自然人居间人必须持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协会对居间人培训的合格证书方能上岗;对原有的期货自然人居间人必须在2010年9月1日前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协会对居间人培训的合格证书方能上岗,已取得期货从业资格的居间人,或已参加深期协会组织的居间人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请于4月1号之前跟期货公司客服部联系,0755-83786060。上海地区联系电话:021-68401239,请各位周知!
平安期货客服结算部
201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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