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期货居间人信息表
关于填报深圳地区期货居间人信息表的通知
深期协函[2009]005号
各期货公司/营业部:
根据期货行业制定的《期货经营机构委托居间人从事居间经纪活动自律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深圳辖区期货居间人的资格管理,规范居间人从业行为,现经研究决定,要求辖区各期货经营机构对所聘用的居间人相关信息向期货同业协会进行报备。
请各期货经营机构认真填写《深圳地区期货居间人信息表》(附后),于
协会重申:今后,各单位应于接受居间人的居间申请和解除居间委托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 宁 电话:23818230 传真:23818221
报名邮箱:szfa@vip.163.com
深圳市期货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