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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经纪合同附件三

  • 时间: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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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经本人/本机构决定,由平安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本人/本机构进行国内期货交易。现授权以下人员作为本人/本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一切与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发生的有关行为都是本人/本机构意愿之体现,本人/本机构将负全部责任,绝无异议。
一、开户代理人
代理权限:代表本人/本机构与平安期货有限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并全权处理与平安期货有限公司的全部委托代理事宜。

委托代理人
(签字留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二、指令下达人(自然人、机构客户有指令下达人时填写)
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本人/本机构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本机构下达交易及交割指令。

委托代理人
(签字留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三、资金调拨人(自然人、机构客户有资金调拨人时填写)
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本人/本机构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本机构下达资金调拨指令。  

委托代理人
(签字留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四、结算单确认人(自然人、机构客户有结算单确认人时填写)
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本人/本机构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本机构对结算单进行确认。

委托代理人
(签字留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本人/本机构如果变更授权人员,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本机构自行承担。”
 
授权人签名:
(机构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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