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政府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和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政策法规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非法吸收资金20万元以上,或者对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企业非法吸收资100万元以上,或者对象15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资金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防范非法集资小口决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不可行;网帖不能当证明、资产背景莫轻信;
投资不能太大意、高额返利要当心;宣传不能看数据、公司实况要查询;
熟友不能不当心、合不合法要弄清;被骗不能怕出丑、收集证据再报警;
转账不能私对私、无凭无据理不明;闹事不能坚出路、依法维权最可信。
防范措施
以下十大情形的“投资”“理财”项目需特别警惕。
-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和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 以组织考察、旅游和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识别防范非法集资陷阱要“三看三问三不要”
“三看”: 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两会、地方政府等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网上是否有违法犯罪信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
“三问”: 一是问专业人士,要多问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考量、审慎决策;二是问政府部门,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问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三是在市民热线12345平台上提问,寻求帮助。
“三不要”: 一不要言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Ø 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
Ø 超过8%就很危险
Ø 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举办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名人”广告包装,“奢华”办公场所······这些都是嫌疑人引诱投资的惯用伎俩,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
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自觉抵制各种诱感。从事涉众经济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为掩饰其非法目的,引诱受害人投资,往往打着投资无风险或低风险、高收益高回报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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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扫黑除恶·金融领域宣传手册》
指导单位: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合印制: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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