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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原油及成品油作价方法

  • 时间: 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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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原油作价方法我国自1998年起,原油作价机制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绝大部分原油的作价原油的作价是与印尼的部分原油联动,少部分原油与马来西亚的Tapis联动,每月以相当于官价的形式调整一次,应该说,我国原油的作价方式已基本上与国际惯用的方法十分接近。 目前国内原油主要是国家发改委按照国际同品质原油前一阶段的离岸均价来对国内原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基准价=月离岸均价×桶吨比×汇率,原油关税为0。到岸价=基准价+贴水实际给销售公司的价格=到岸价×1.17,需要附加增值税。 2、 我国成品油作价方法成品油方面,2001年起,国内油价开始与新加坡、纽约、鹿特丹三地市场价挂钩,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通常情况下,成品油进口价的计算公式如下:进口到岸价=[(离岸价格+贴水)×吨桶比×汇率×(1+关税率)+燃油消费税] ×(1+增值税率)+港务费其中:汇率: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吨桶比:根据油的密度而有不同进口关税:汽油5%,柴油6%,燃料油6%燃料消费税:汽油277.6元/吨,柴油117.6元/吨增值税:17%港务费:根据港务部门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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